博学书院导生选聘办法
导生是协助导师开展工作,组织学生开展专题活动的学生干部。导生工作是书院工作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是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主发展的重要举措。为加强和规范导生队伍建设,建立科学、规范的导生选拔聘用机制,结合本书院的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选聘的原则:
1.德才兼备、任人唯贤的原则;
2.民主、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
3.民主集中制原则。
二、导生的条件:
1. 个人素质:品德良好,思想进步,积极乐观,甘于奉献,热爱书院,热诚为书院学生服务。
2.个人表现:遵纪守法,没有违纪及处分记录。工作责任心强,有较强团队意识,具备较丰富的学生干部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。
3. 学业成绩:过去一学年学业成绩在专业班排名在40%以前,没有不及格科目。
三、选聘的程序
1.书院学生自行报名或由上一届导生推荐,参加选拔的学生填写《导生招聘登记表》;
2.由博学书院办公室对填表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;
3.对资格审查通过者进行面试,包括自我介绍及阐述工作设想或特长展示;
4.书院根据学生的表现,经博学书院办公室讨论,按一定1:1.2的比例确定候选导生;
5.候选导生在书院内按不同的团队进行民主投票,产生新一届导生,并在博学书院办公室的指导下成立导生委员会。
四、导生的聘用
1.导生聘期为一年,考核优秀者可连任;
2.导生一经聘用即向全书院公布并发给聘书。
博学书院
2012年10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