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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学书院导生工作规范
2013/06/05 博学书院 

博学书院导生工作规范

一、根据书院章程和书院工作的需要,在书院高年级的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中选拔一批导生(导师助理),协助导师开展工作,组织学生社团和素质拓展等专题活动。

二、导生由书院聘任,聘任期为一年,发给聘书。导生属肇庆学院学生干部,由书院培养、管理和考核,由学校统一表彰。

三、书院成立导生委员会。导生委员会是书院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主发展的自治机构,自行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,负责导生日常管理。

四、导生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,积极策划和组织各种素质拓展和社团活动,并把活动计划报告给博学书院办公室。

五、导生室是导生委员会工作的场所,由导生委员会制定导生室的管理办法,不得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学习和休息。

六、书院每学期对导生考评一次,考评以导生的工作实绩、本社区同学评价及书院老师意见为主要依据,通过总结交流、学生座谈、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导生进行综合考核。在学年度两次考评合格基础上,对工作突出的导生(比例不超过20%)给予表彰。

七、导生要团结本团队的同学,努力营造良好的团队氛围。

八、导生带头遵守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,带头创建“文明社区”。

九、导生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书院的治安防范工作、消防检查工作,努力创建 “和谐书院”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博学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201210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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